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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章程 第八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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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二)发生分立、合并的;
(三)自行解散的。
第七十三条 本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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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章程 第九章 附则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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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2年12月29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修订。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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