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第一届第一次会长会议审议
(2014年10月27日)
为把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本届理事会全体成员应群策群力,竭尽所能为实现办会宗旨、贯彻办会指导思想和实现办会目标而共同努力。为了集思广益,增强理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会各方面工作上轨道,上水平。依据本会组织架构,拟成立多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现提交会长会议审议。
一.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能
(一)会员工作委员会
(1)成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副会长蔡汝均
副主任:副会长叶德良
成员:常务理事:陈少雄;理事:杨育辉、梁汝权、汤超荣、李汝昌
(2)主要职能:
1.研究并推动落实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增强办会热情的措施;
2.研究并推动建立健全关爱会员、密切本会与会员联系、增强本会凝聚力的工作机制;
3.研究拟订促进会员创业、兴业的措施;
4.研究并推动开展会员交流活动,密切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家”的氛围建立。
(二)宣传工作委员会
(1)成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副会长李扬辉
副主任: 副会长陈延华
成员:常务理事文根旺、卢普润;理事:罗建文、梁耀超;秘书处行政助理韩颖琳、文宣助理吕碧君
(2)主要职能:
1.推动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主动会同相关工作委员会,督导秘书处宣传国家、省市对有关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军烈属等爱国拥军相关政策;
3.督导秘书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推动宣传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4.探讨并推行提高本会美誉度、知名度的举措;
5.督导本会品牌建设工作。
(三)拥军工作委员会
(1)成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会长莫浩棠
副主任:常务副会长易志兵; 副会长:曾旭棠、陈锦才、叶德良、李扬辉、陈延华
成员:理事:蔡汉文、温金传、谢丹、林龙、尹盘胜、黄俊华
(2)主要职能:
1.推动本会加强会员国防意识教育,开展军民联谊活动,加强军民团结,推动东莞民间双拥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2.制订并推动实施拥军工作计划;
3.适时组织本会顾问、荣誉会长、军地离退休老干部等的座谈会,吸取各方面对我会拥军工作的建议;
4.研究并推动国防教育活动的开展;
5.研究并落实对驻莞部队和执行重大任务的驻军部队的慰问;
6.推动本会建立支持帮助驻军解决实际困难,扶助本市及驻军贫困现役军人的工作机制。
(四)退役军人联络服务工作委员会
(1)成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副会长陈锦才
副主任: 副会长兼秘书长黄见芬
成员:常务理事:陈少雄、王永阳;理事:张喜成、陈浩森、万惠珍;秘书处退役军人服务部部长陈海良
(2)主要职能:
1.积极了解掌握本市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督导本会收集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2.研究并推动建立健全鼓励、帮助退役军人创业和就业的工作机制和措施;
3.研究如何利用社会和会员企业家的资源,创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五)军烈属关爱工作委员会
(1)成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副会长莫侨
副主任:副会长曾旭棠
成员:常务理事:刘任仔;理事:刘艳丽、孙国成、李锦成、杨育辉、黄俊华、王建华、张良勇
(2)工作职能:
1.积极了解掌握本市军烈属的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督导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2.研究建立慰问军烈属,以及资助政策无法覆盖到的特殊困难、重大病疾军烈属的工作机制;
3.推动落实在9.30烈士纪念日或春节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慰问莞籍烈士亲属的活动。
(六)经费筹集及管理委员会
(1)成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副会长梁景棠
副主任:副会长兼秘书长黄见芬、副会长叶小红
成员: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卢普润;理事:万惠珍、林龙、谢丹、王建华、钟汉强、蔡汉文
(2)工作职能:
1.根据办会宗旨和本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具体活动中的赞助筹集工作,拓宽办会经费的来源;
2.会同秘书处积极落实催收会员会费和赞助费的工作;
3.监督本会严格按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管理本会经费。
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运作方式
(一)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应围绕本委员会的职能,到会员中开展调研,了解工作对象的需求,积极提出职能工作开展的建议。
(二)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每年应召开一至二次工作会议,专项研究落实职能开展方案,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方法。
(三)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拟订的工作方案,报经会长同意后,由秘书处组织落实;必要时由相关工作委员会直接组织或推动落实。相关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保障工作由秘书处提供。
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秘书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