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第一号
根据我会《章程》规定,今年是换届选举年,为此,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在2018年2月26日召开第八次理事会议,会议决定: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任命常务副会长梁景棠为领导小组组长、莫浩棠会长指导换届工作。根据梁景棠草拟的《2018年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换届工作方案》,莫浩棠会长建议召开常务会长会议,常务会长在2018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定:蔡汝均副会长任副组长,卢普润、叶德良、叶炯炫、李扬辉、黄俊华为领导小组成员,执行理事会赋予的换届工作任务,根据换届工作方案,拟定在2018年7月3日召开第九次理事会议,审议决定第五次会员大会议程及会议相关事项,审批新一届会员,推荐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候选名单,拟定2018年7月26日在宏远酒店举行第五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以及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本会会员,只需在6月30日前缴纳会费,即自动成为新一届会员,无需重新审核资格。
新一届理事成员推荐办法:(一)各镇(街)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市镇街民政部门推荐;(二)理事会推荐;(三)个人自荐;(四)会员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从现在起,接受我市热心爱国拥军事业的社会各界精英入会申请,并参选新一届理事。
东莞的爱国拥军事业期待更多的退役军人、社会志士加入。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现在开始接受入会申请,申请入会的个人或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军队,遵纪守法,承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愿意支持本会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单位或个人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在过去的四年里,我会为东莞的民间爱国拥军事业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在新的起点上,理事会殷切期望全体会员一如既往地支持本会工作,大家携手同行,为东莞的民间爱国拥军工作再立新功,欢迎我会会员、理事、会长、社会各界对我会的换届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服务联系电话:0769-22678930
联系人:陈善英、钟婷婷
邮 箱:dgaicuhui@163.com
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