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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老兵诉求 解难释疑

时间:2020-04-30浏览量:1457

       4月30日上午,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就老兵反映的问题。召开工作座谈会,就近两年来老兵反应的社保交费中军龄视同缴费、档案遗失工龄社保补缴、军转干部军龄视同缴费等问题进行调研座谈。参加座谈会的老兵有钟桐增、黄汝波、周瑞林、邓国强等10多位老兵参加。

军龄视同缴费、档案遗失导致老兵不能享受正常退休福利,是我们近年来在接访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有代表性的政策解释难题。

在座谈会上,老兵就自身情况纷纷发言,我们的工作人员认真做笔录,并不时解释政策。

老兵黄汝波,今年61岁,1979年入伍,1982年退伍,是参战老兵的国家重点优抚对象。他在1982年退伍回到莞城,被安置在属二轻局的东莞市联营纸箱厂,工作时间为1983年7月到1998年2月,之后下海经商。现在反应的问题是:他的档案在原单位,由于原单位保管不妥被偷,原单位报警后仍然无法找回档案。由于档案丢失,导致不能享受退休工龄待遇。本人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因档案丢失不给认定工龄,因而成为切身利益问题。

老兵周瑞林,今年60岁,1978年入伍,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因战负伤,国家重点优抚对象。1982年退伍回虎门,被安置在长安食品站工作,工作时间为82年至86年。之后下海自谋职业。现在反映诉求的问题是:不是城镇户口,不属于安置对象,不能补交社保,导致其在办理退休时不能享受到应有的退休福利。现在希望能够按兵龄视同缴费,补缴社保,以享受国家的优抚政策,安度晚年。

老兵邓国强,1978年入伍,参加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1981年退伍,国家重点优抚对象。1981年8月退伍回东莞,由东莞市安置在东莞市麻纺织厂工作,后又调至东莞市风扇总厂,工作到1992年11月离职下海经商。现在的诉求问题是:3年军龄社保补交,9年工龄视同社保补交。

在座谈会上,秘书长卢普润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联络部部长陈海良就老兵们咨询的问题,根据国家优抚政策和相关文件进行解难答疑。

近几个月,老兵来电、来访不断,据初步登记的来访资料统计,兵龄视同医补缴费、被安置工作后,因单位转制而下海经商,要求补缴社保等问题有100多人。我们认为这类问题不及时处理和释疑,就会影响老兵的切身利益和晚年生活,下一步,我们将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进一步调研当前老兵的问题,将这些问题整理成材料向上级部门反应。